向区法院推行阳光司法措施
发布时间:2012-02-28 12:29:35
一是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络机制。扎实开展代表意见、建议回复工作,定期向人大汇报、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并选取典型案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增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二是注重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积极畅通民意沟通渠道,组织法官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和谐共建活动,拉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使司法活动更加贴近民众。三是注重做好法律宣传工作。积极创新宣传手段,开展法庭开放日、“模拟法庭”等活动,让群众零距离接触审判机关,切实感受司法的公开,不断拓宽法律宣传平台,深化法律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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