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8日上午,“佳木斯市向阳区法律援助中心驻人民法院工作站”揭牌仪式在我院举行。向阳区政府党组成员刘凯,我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晓方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揭牌仪式。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17]84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黑办发[2015]60号)等系列重要文件关于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的要求,推进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在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诉讼权利中的职能作用,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根据工作需要,向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在我院设立了工作站。我院为工作站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施,设立了指引标识,放置法律援助格式文书以及相关业务介绍资料,公示法律援助范围。
工作站成立后,将主要负责接受法律咨询。免费为来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办事的社会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进行诉讼辅导。对来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办事的社会群众辅导如何准备诉讼材料、书写起诉状、申请书等法律文书;参与矛盾化解。为诉讼当事人、信访人员提供判后答疑、释法说理服务,协助法院做好有关当事人的服判息访工作;引导法律援助。对有诉求但经济困难的起诉人、自诉人等有关人员,值班律师向其告知法律援助申请条件、受案范围、工作流程和联系电话等。对于符合法律援助的,引导其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设立,标志着我区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机制的全面建立,是拓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渠道的具体体现,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法治向阳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