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向阳区人民法院对两名违反法庭秩序人员给予了依法打击。
2017年5月至12月期间,向阳法院在开庭审理庄某与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庄某与其诉讼代理人林某多次到法院吵闹,对办案法官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侮辱诽谤,并搅闹法庭,甚至推搡、殴打执庭法警,严重扰乱法庭秩序。12月27日,向阳法院以严重违反法庭秩序为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作出:对庄某、林某分别处以拘留15日并罚款5000元的决定。
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法院暨法官则是这道防线的忠诚卫士。 审判法庭是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审判各类案件的重要场所,神圣、庄严、不可侵犯。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庭纪律,依法表达合理诉求,严禁任何破坏庭审秩序的行为。因此,尊重法庭秩序和法院工作秩序是每一个诉讼参与人的法定义务,也是实现合法权益和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任何不尊重法庭甚至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都是绝对不允许的,对情节严重的必须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