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法官,我来给您送锦旗,正是您公正办案、为民办事,我的案件才能得到这么圆满的解决!”近日,当事人高某将一面印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给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马佳滨法官,向马佳滨法官公正办案、为民办事表示感谢。
原来该院于2017年11月24日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位于佳木斯市向阳区XX社区(现经营XX宾馆)三层,面积477.28平方米其中的66.52%分配给原告高某所有,该房屋一直整体出租,这个问题也困扰着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经过多次沟通均未对此事达成一致意见,故高某诉讼至法院。
该院马佳滨法官于2019年4月30日对该案基于相关法律规定的角度进行了调解,分别与双方做了周到细致的工作,指出双方合在一起经营出租的成破利害,最后高某将其所占66.52%的面积以合理的价格出售给了对方,让高某尽快拿到了出让的定金18万元,最终实现当事人“双赢”的调解目的。高某为感谢马佳滨法官的为民着想,特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马佳滨法官的“点赞”,也是对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的鞭策,该院将不忘初心,继续前行,认真履职,践行司法为民的承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