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纠纷得到满意解决
发布时间:2019-07-16 14:13:58
近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当庭调解一起共有纠纷案件。
法院于2017年11月24日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位于佳木斯市向阳区XX社区(现经营XX宾馆)三层,面积477.28平方米其中的66.52%分配给原告高某所有,该房屋一直整体出租,这个问题也一直困扰着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经过多次沟通均未对此事达成一致意见,故高某诉讼至法院。
经庭审该院法官基于相关法律规定的角度进行了调解,分别与双方做了周到细致的工作,指出双方合在一起经营出租的成破利害,最后高某将其所占66.52%的面积以合理的价格出售给了对方,让高某尽快拿到了出让的定金18万元,最终实现当事人“双赢”的调解目的。为此,高某特送来锦旗以表对该院法官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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