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以开展“司法管理年”活动为契机,紧抓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切实将司法便民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完善立案程序。强调起诉条件的快审查、立案手续的快办理,明确不得因起诉要件以外的瑕疵拒绝立案,切实保障当事人及时便捷地行使诉权。继续探索并不断完善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方式,进一步解决群众告状难的问题。
二是加大救助力度。充分关注贫困群体的司法需求,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下岗职工、残疾人、孤寡老人等困难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通过拓宽救济渠道、简化审批程序、指定专人负责办理等有效措施,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三是加强诉讼引导。设置导诉员,向当事人发放诉讼指南、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规则和诉讼风险提示书,引导其规范诉讼、文明诉讼。大力开展判前释明、判后答疑工作,准确把握释明和答疑的方式和尺度,努力让群众打一个明白、公正、受尊重的官司。
四是规范审判管理。依法妥善审理好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案件,切实、充分、有效地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发挥院长、庭长在审判管理中的职责,加强对案件流程节点的管理和监控,切实提高审判效率,最大限度地在案件处理结果上实现司法公正,在审判活动中体现程序公正。
五是落实执行措施。继续深入开展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穷尽一切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继续完善执行的各项制度,认真加以落实,对涉及弱势群体的执行案件,做到快立、快执、快结,努力、及时、优先实现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