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典”:住宅变为经济性用房,需利害关系业主同意
发布时间:2020-09-27 15:08: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每日一典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二百七十九条。
第二百七十九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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