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市委第七巡察组巡查反馈问题,向阳区人民法院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进行整改落实,现向社会公开如下:
问题一:思想理论学习形式单一,学深悟透上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机制,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度进行总结,同时,坚持每月开展一次集中学习,针对重要会议、重要讲话等内容,采取扩大参学范围,即扩大到中层干部列席学习,以确保上级精神的有效贯彻落实;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会议与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区别,做到议事不学习、学习不议事,切实保证会议及学习的效果;三是加大对干警理论学习培训力度,通过邀请专家讲党课、支部集中学习等形式,切实加强理论武装,特别是对“两个维护”内容,要求每名干警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四是制作“应知应会”政治理论知识小卡片下发至每名干警手中,在此基础上,有效拓展学习平台,充分利用干部网络教育平台、学习强国等网络、手机资源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教育。
问题二:贯彻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召开党组会议、中层干部会议等形式,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委、市委重大会议精神的学习领会;二是在制定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时,将上级精神与本院实际、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紧密结合,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用具体工作和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三是已于2020年9月6日下午组织召开了全院内设机构改革动员推进会议,向全体干警传达了内设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相关程序及改革后可能面对的变化,切实做好思想发动;四是在按部就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基础上,组织政工、审判管理等部门参与的专项工作组,对司法改革落实情况进行查缺补漏,对不到位、不完善的方面,积极进行了整改完善,结合全省第三次员额法官遴选,优化了部门人员配置,强化了专业法官会议的指导作用、审判委员会的纠正作用,有效地提升了案件裁判质量。
问题三: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推进的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及检察机关的沟通,并寻求地方党委支持,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加强院内摸排力度及范围,在院扫黑办的具体指导下,全院审判业务部门全部建立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台账,对历年来办理的案件进行摸底排查、串并分析,从中摸排涉黑涉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发现问题苗头及时处理;三是通过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发放宣传单、制作宣传手册、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四是积极与市、区扫黑办沟通,在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时,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确保案件在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上有收效。
问题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了党组理论中心组、中层干部会议,对《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行再学习,同时将《条例》全文下发至每名干警手中,并安排专人督促落实;二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会议、文件数量,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四风”防弹;三是加强立案窗口人员教育培训管理,严格落实执行立案一次性告知制度,结合“打官司不求人”主题活动,向社会公布立案流程及救济渠道,邀请社会力量监督立案;四是积极落实网上立案与跨域立案。
问题五:意识形态工作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议事安排,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成立意识形态工作组织机构,定期对全院意识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全院干警特别是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到位、部署到位、落实到位;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网络舆情预警机制,提高对新情况、新问题的预警前瞻能力,完善“三同步”工作方案,增强舆情评估和风险化解能力;三是加强门户网站管理,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同时设立意见反馈邮箱,及时征求群众意见,同时切实发挥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新媒体阵地作用,宣传正面典型,讲好司法故事,弘扬正能量;四是安排专人对意识形态领域进行监控,发现情况及时向党组汇报,及时研究处置。
问题六:党组班子表率作用不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二是党组书记带头抓自身建设,发挥第一责任人作用,把责任传导给班子成员,确保责任落到实处,真正履职尽责;三是加强审判管理,重新设置了微机分案权限,严格落实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制度,由审管办随每月对机分案工作进行监督落实。
问题七:党组例会制度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制定完善并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杜绝会议记录后补和一把手没有末位表态等问题发生;二是把基层党建、政治生态等工作纳入党组议事内容,同其它需党组议事的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
问题八: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前,认真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会议程序和内容,努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二是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熟悉了解开展学习、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提高等环节的具体要求,为开出高质量民主生活会奠定基础。
问题九:基层党组织活动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每年至少讲一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到所在支部讲党课一次;二是深入抓好党支部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切实发挥支部书记作用,严格做到业务工作与党务工作齐头并进,按时组织开展党员大会、支委会和讲党课活动,院党总支每季度听取一次支部工作汇报,督促支部开展工作;三是加强党员发展,新培养入党积极分子3人;四是整合原有制度规定,健全完善了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对非党员干警和临聘人员政治教育,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问题十:选人用人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成员与干部管理部门认真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并将在今后的干部调整中,严格按照干部管理规定进行干部调整,加强选人用人公开力度,认真执行征求意见、民主推荐等环节程序,落实干警对选人用人的知情权;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建立完善了后备人才库,逐步形成干部梯队建设;三是拓展选人用人机制,加大新鲜血液输入,通过调转、公务员招录等方式引入年轻干警,补充后备力量,2019年下半年,从法院系统内调入法院助理1人,接收林区法院撤并安置6人;2019年、2020年共招录干警2名。
问题十一:审判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发改率持续居高不下。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案件评查和纪检监察,坚持每年至少进行两次针对重点案件的集中评查,不定期组织召开审委会对专业法官会议评查的案件进行集中分类定性,将评查定性对瑕疵以上的案件交纪检部门进一步核查;二是专题召开案件质效推进会,对发改案件列表排名,上榜案件交由院党组成员分头督促办案法官重审;三是加强专业法官会议作用,要求有上诉可能的案件都要经过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提高案件质效;四是加强院庭长监督,判决类文书下发前要经院庭长核对;五是用制度规范审判行为,明确规定驳回起诉类案件中院发回实体审的,不更换办案人,杜绝滥用裁驳权现象。
问题十二:裁判标准不统一,存在同案不同判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员额法官业务培训,强化自主学习,统一裁判尺度;二是通过指定分案、召开专业法官会议等方式统一类案裁判尺度,杜绝同案不同判。
问题十三:审判活动不规范,侵犯当事人合法利益。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案件程序管理,发挥审判监督管理部门作用;二是加强审判活动管理,规范审判行为,为干警订阅相关书籍加强业务学习,定期组织开展案件卷宗管理、审判实务等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审判相关人员的工作水平;三是加强人民陪审员管理,安排专职人员负责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员集中培训,提高其履职能力和意识。
问题十四:执行管理不到位,执行难形势严峻。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审限管理,建立超期预警提示及对超期办案人谈话提醒机制,保证关键节点不超期;二是重新核查终本案件,对于有财产未采取控制措施的立即采取措施,不符合终本条件的恢复执行;三是加大对不申报以及不及时申报财产当事人的惩戒力度,对于主观故意不申报或拖延申报的,果断采取拘留、罚款、上失信等惩戒措施;四是通过案件评查及落实奖惩等机制,强化办案法官责任意识和规范办案意识,约束办案人员严格按照办案流程及院内相关财务制度进行操作;五是组织审管、监察部门进行联合评查,对办案拖拉、不作为行为进行问责。
问题十五:信访化解跑粗,矛盾纠纷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信访案件排查,对排查出的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案件,落实信访案件三级包保责任;二是加强与信访当事人沟通,正确引导其合理诉求;三是对重点案件成立专项推进组,进行专项推进。
问题十六:“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把它当作班子成员每天的“必修课”,摆上了每天的日程安排,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研究部署;二是根据班子分工,每名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与工作实绩考核有机结合;三是及时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要求,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战线领导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强审务督察和纪律作风检查,强化干警工作作风建设。
问题十七: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挺纪在前,立足抓早抓小,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通报批评、提醒谈话等手段,持续推动全院作风建设;二是常态化做好正面教育和反面警示,强化以案示警,不断增强干警纪律规矩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问题十八:“四风”问题未从根本上杜绝。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党组会议、班子民生生活会等形式,不断加强班子成员群众路线学习教育,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杜绝脱离群众和官僚主义问题;二是进一步加强全院干警的作风建设,坚决杜绝特权思想蔓延,坚持运用好“四种形态”,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问题十九:财务管理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对廉政风险点重新进行排查,实施重点管理;二是针对风险点排查结果,对财务人员进行了调整,增强财务力量;三是组织财务人员去省财政参加业务培训5次,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四是进一步完善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工作;五是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将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同时认真贯彻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合理使用、厉行节约的支出原则,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控制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