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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司法情 调解进家门

发布时间:2021-06-02 13:32:40



    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结合实际,转变思路,不断增强司法服务意识,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活动中感受到方便、快捷、公正、高效作为落脚点,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有效开展定纷止争。该院要求民事法官要“学会走下审判席,走向案件事实,走进群众内心” ,让司法公正不仅在判决书中体现,更要在审判活动中得以彰显。

    近日,该院成功办结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李某系佳木斯郊区平安乡村民,2020年6月通过网络购买了被告保险公司的综合意外伤害险,保险金额100万元,按照伤残等级赔付。20天后原告在冰箱取啤酒时,啤酒瓶不慎掉落爆炸,导致一片玻璃碎片刺入左眼,造成眼角膜贯通伤,失去光感。事故发生后,原告经治疗将左眼球摘除。此后,原告依据保险合同,自估伤残等级后向被告保险公司主张保险赔偿金40万元,保险公司以原告伤害事故无法认定,且原告选择了导致最为严重后果的治疗方案,增加了保险赔偿风险为由,拒绝赔付。无奈之下,原告诉讼至法院。

    审理过程中,双方都聘请了知名律师,激烈交锋,互不相让,经过一轮法庭审理后,双方均提出了鉴定要求,法官宣布休庭。

    在鉴定休庭期间,主审法官认真研究此案,查阅了有关资料和案例,对于如何解决双方的纠纷产生了初步想法,便主动联系保险公司的律师,希望通过庭外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向保险公司提出了调解方案。保险公司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接受了法院的调解方案,但其认定原告一定不能同意。为了促成调解,承办法官2次电话联系原告,告知其诉讼风险和此后的诉讼时间成本。但原告鉴于保险公司在其理赔时的态度,表示官司要一打到底。5月26日,承办法官再次拨通了原告的电话,将修改后的调解方案告知原告,要求原告到法院当面聊聊。这次,原告的词锋明显委婉。但原告提出正值农忙季节,暂时无法抽身。为了能够化解双方矛盾,把握来之不易的有力契机,主审法官决定到原告的家中去调解。随即,主审法官一行3人,驱车40多公里来到原告家中。原告得知法官主动上门调解,十分激动,从田地赶回家中,双方便在土炕上展开了沟通、交流。原告对法官的工作态度以及对案件的认真负责表示赞赏,改变了先前的态度,最终接受了法官的调解意见,同意被告给付赔偿金30万元,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

    又一起矛盾较为激化的案件成功得到化解。

    我为群众办实事,不是一句空话,而是一份沉甸甸的承诺,需要我们发自内心去思考,全心全意去落实,诚诚恳恳去践行。向阳法院全体民事法官正在为兑现这份承诺而努力奋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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