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黑0803执254号
本院在执行王正财与王秀平(身份证号:230802197008170129)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秀平未全部履行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2020)黑0803民初213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本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本院将按照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举报人奖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公告如下:
一、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者予以奖励,如提供的线索是本院没有掌握或者申请执行人没有提供,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按百分之二十比例奖励。
二、对符合支付条件的举报人,在执行到位后7日内支付赏金。
本院承诺维护举报者利益,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受理举报联系人:耿法官 联系电话0454-6210056。
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