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贴职能作用发挥
践行教育实践活动要求
——向阳区人民法院走基层、送法进校园
在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如火如荼开展的时候,2014年3月27日下午,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组织3名法官来到佳木斯大学附属中学,为全校学生送去一堂“预防青少年犯罪,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律知识讲课。
在佳木斯大学附属中学礼堂内,向阳区法院张海燕副院长、少年庭高德民副庭长以及刘静法官结合近年来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从未成年人犯罪概念、未成年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如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深入浅出地进行讲述,让学生们了解什么是犯罪行为,自己哪些行为有可能导致犯罪;重点讲解了不良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呼吁学生们要提高思想道德修养,谨慎交朋友,提高判断力,明辨是非,克服盲目从众心理,提高自我控制力;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积极参加有益身心发展的活动;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真正远离、抵制违法犯罪。讲解中,向阳法院的几位法官还不时与学生们进行互动,加深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并通过以案释法,更加直观的达到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明辨是非的目的,多次赢得师生们发自内心的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