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雷霆行动开展以来,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向阳区法院出动5名执行干警、2台警车,奔赴双鸭山市二九一农场、富锦市、同江市开展涉房产查封强迁行动,此次行动查封涉案房产9400平方米,强制迁出房屋12处。
申请执行人佳木斯市某信用社与被执行人马某某等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涉案标的60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人员与被执行人经过多次沟通,仍未履行。在执行当日下午13时,执行人员到达执行现场,遭到案外人员的阻拦,经过与被执行人的合作企业释法明理,顺利查封了涉案房产9400平方米,案件进入拍卖程序。
为保障房产拍卖后申请执行人和买受人顺利接收房产,5名执行干警对双鸭山市二九一农场、同江市涉案房产进行集中强迁交付行动。在二九一农场,执行干警对交付房产进行现场查看,妥善处理房产内物品,顺利将房产交付申请执行人。当日下午,执行干警到达同江市执行现场,与当地公安机关协调后,对涉案房产进行腾迁。在执行现场,通过向房屋占有人释法说理,讲清阻碍执行的法律后果,下午19时,顺利腾迁房屋3处,车库1处。隔日,执行干警对涉案其他房产进行腾迁,因房屋被多次买卖,房屋占有人情绪激动。为顺利腾迁房屋,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执行干警与房屋占有人进行了多次沟通,说明阻碍执行的法律后果,提出维权的救济途径,房屋占有人情绪得到缓和,顺利交付房产7处。
通过此次执行行动,申请执行人和房屋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对房屋占有人起到了法律教育和引导作用,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了法院的司法形象,维护了法律的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