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学习孙波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下发后,我院立即对此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利用6月26日、27日两天时间,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全院52名干警,对孙波先进事迹进行集中观看和座谈学习。院党组对学习活动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深刻领会;二是要认真组织,精心安排;三是要注重结合,确保实效,要将学习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四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运用一楼大厅电子屏、网站等形式进行弘扬和宣传。
通过对孙波同志先进事迹的学习,全院干警普遍认为,孙波同志是新时期人民法官的优秀代表,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优秀楷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也是焦裕禄式的好干部。他在身患重病的情况下,仍然坚守在审判一线,在他身上体现出了忠实履责、严格执法的职业操守,意志坚强、甘于奉献的人生品格。作为基层法官,要结合自身实际,深入查找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履职本领、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孙波为榜样,学习孙波的“时代楷模”精神:学习他勇于担当、勇于进取的敬业精神,学习他勤勉踏实、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学习他为民司法、勇于进取的人生追求,学习种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的工作精神和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学习他以铁肩担道义、用信仰铸忠诚的精神,学习他把办好案、办铁案视为天职的职业追求,学习他与生命赛跑、与病魔抗争的顽强,学习他守得住节操、经得起诱惑,在秉公办案中的坚定职业操守,学习他为百姓着想、为群众解难,在司法为民中彰显出的公仆情怀。
座谈中,大家在思想认识上形成共识:即要把对楷模的学习活动转化为忠诚履职、献身使命的实际行动。“见贤思齐”,反思自我,找准差距,努力修正自己,在不同的岗位上,不断挖掘自己的潜能。首先要丢掉轻飘飘的浮躁作风,培养勤勉踏实、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还要丢掉软塌塌的懒散习性,锤炼爱岗敬业、坚韧执著的高尚品格;更要丢掉臭烘烘的利益心态,锻炼勇于担当、勇于拼搏的使命价值;特别要力戒形式主义,把弘扬、学习孙波的时代楷模精神,化为我们干好事业的扎实行动,以优良的工作作风,优秀的政治素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践行司法为民。